改革开放以后,走向了富裕之路,现在无论农村还是城里,几乎家家都有小汽车,所以证明整体富裕了,实现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特色社会主义的奠基人同志当初提出的愿望。
改革开放以后,走向了富裕之路,现在无论农村还是城里,几乎家家都有小汽车,所以证明整体富裕了,实现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特色社会主义的奠基人同志当初提出的愿望。
建议去听一下樊登读书里一系列的育儿方面的书,再做选择。
肥肉过手沾满油
银行家的儿子问爸爸:银行里的钱都是客户的,你是怎样赚来房子、奔驰和游艇的?
银行家:儿子,冰箱里有一块肥肉,你把它拿来。
儿子拿来了。
银行家:再放回去吧。
儿子问:什么意思?
银行家:你的手上是不是有油?
问题:私家车上放着电棒,电棍的东西用来防身,这样持有电棒违法吗?
我身边很多朋友开车都喜欢在车上放点东西防身,有放电棒的,有放电棍的,还有放棒球棒和钢管的,对待这类情况究竟是否合法?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电棒的合法性:
电棒在实际生活中所持有的人群并不在少数,甚至有的在门门口就可以买到,由此可以稍微看出,门对此也是持有默认态度,因为司机难免有时会遇到坏人,有点东西防身总是好的,最起码心里可以稍微有点胆气,只要不用于非法用途和有人刻意举报是没人管的,但是倘若打架斗殴的时候拿出车内的电棒等物品不论是否动用,都会难免摊上责任。
其次我们就当今现状来说一下是否需要带电棒:
电棒这个东西我觉得,可以换成比较安全一点的东西,因为当今社会交通是硬伤,特别是一线城市,交通拥堵是常事,导致很多司机或多或少都会有路怒症一说,有路怒症就容易引发,难免会形成动手,如果仅仅是动了拳脚还好,万一哪方将电棍拿出来进行打击,后果不可预测性太多了,一旦发生意外,相信很多人都承担不起,当然我说的仅仅是万一,但是每年因为打斗,产生持械伤人的不在少数,电棍的出场率也在逐年上涨,所以我认为除了去远路或者开夜车的司机怕出事的可以准备一个给自己一个应备突况的防身工具,其他的司机就尽量不要准备了,因为万一是打斗红了眼,拿出这东西,出了事可不一定承担的起。
总结:电棍这个东西属于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拿着干坏事,那么这个东西会让你的惩罚比一般的棍棒所加的惩罚更大一些,拿来跑远路夜路防身是可以的,其余的话我不推荐这个东西,毕竟我们都是普通人,真出了事,谁也承担不起。
您说的津滨大道,原名张贵庄路、世纪大道,后定名津滨大道。西起十一经路桥,经东风立交桥、东兴立交桥、津昆桥、雪莲桥、外环津滨桥,直至津滨高速口,全长约10公里,为双向八车道快速路,是横贯天津市区东部,沟通天津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的一条重要纽带。这条道路非常长,只能摘几个最新的建设计划给您。
1.地铁:
津滨大道周边有好几个地铁站,最长的就是沙柳南路站。地铁4号线沙柳南路站(原张贵庄站)10号线部位主体基坑5月13日已经开始正式开挖,这也标志该部位主体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要知道这是天津市单体最长的地铁站,4号线和10号线在这里换乘,地上的出入口要有7个那么多。
沙柳南路站为地铁4号线和地铁10号线的换乘站,是本市目前所有地铁车站中单体最长的车站。4号线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10号线车站为地下三层岛式车站,目前该站4号线区域围护结构施工完成过半,10号线区域围护结构施工已经完成,主体基坑正式开挖。
2.路:
雪莲南路是跟津滨大道相交的一条非常重要的路。现在雪莲南路因高压塔占路问题影响施工进程,东丽区建委多方协调,目前建设单位积极协调解决电缆入地问题。方山道道路建设单位为滨海市政公司,道路工程已完成,因交通设施工程未完成,道路未贯通。经区建委与建设单位协调沟通,近期将完成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安装,具备条件后及时开通。
3.学校:
经区规划分局核实,远洋风景等小区周边规划有三处小学,一处位于汇航路与山青道交口西北侧(张贵庄小学);一处位于方山道与汇航路小学交口西北侧;一处位于跃进路与海月道交口西北侧。周边规划中学两处,一处位于汇航路与方山道交口西北侧;一处位于登州南路与惠山道交口西南侧。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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